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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15 中国建材企业 500 强、2015 中国建材服务业 100强、2015 中国民营建材企业 100 强和2015 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 100 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16:22信息来源:企管协会 打印: 字号:A+|A-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 2015 中国建材企业 500 强、2015 中国建材服务业 100强、2015 中国民营建材企业 100 强和2015 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 100 强的通知

中建材企协[2015]4 号

各省、市、自治区建材主管部门、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材企业的品牌建设和战略研究,促进建材企业在国民经济新常态形势下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做优做强,同时配合中国企业联合会的中国企业 500 强活动,我会每年向社会 发布中国建材企业 500 强、中国民营建材企业 100 强、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 100 强及其分析报告,为建材企业制定战略和发展目标提供对标信息,为企业品牌建设、宣传提供支持, 为政府和投资机构决策提供依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采信和认可。今年新增“中国建材服务业 100 强”,向建材行业推介一批在科研、设计、智能化和信息化、节能、环保 等领域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系统供应商以及贸易、物流服务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拟定于 2015 年 7-8 月举办发布会。为了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扩大影响力,本次活动将与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系统各建材专业协会以及地方建材协会联手合作。数据采集工作将通过地方建材协会和建材专业协会 推荐、审查,企业申报,公开信息分析,对企业的调研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采集。信息发布时只公布排名,不公布企业的具体数据。请各地方建材协会、建材专业协会和集团公司组织推 荐,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2015 中国建材企业 500 强;

2、2015 中国建材服务业100强; 主要包括以下业务领域:

(1)科研、设计服务机构:10 强;

(2)装备供应商:10 强;

(3)检验、认证机构:10 强;

(4)工业智能化和信息化系统供应商:10 强;

(5)节能、环保系统供应商:10 强;

(6)耐磨材料、耐火材料专业供应商:10 强;

(7)贸易、物流服务商:30 强;

(8)顾问、外包服务类服务商(如管理咨询、投融资服 务、电子商务外包、劳务外包、采矿外包等):10 强。

3、2015 中国民营建材企业 100 强;

4、2015 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 100 强。 

二、活动包括的行业范围

本次活动所指的建材企业包括从事水泥、混凝土(含砂浆)与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建筑与卫生陶瓷、玻璃、玻璃纤 维、复合材料、保温及绝热材料、建筑石材、门窗(含型材)、非金属矿、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铝塑板、涂料、壁纸、石膏板等)、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建筑和建设用材料的生产、销售、 科研、设计和服务(耐火材料、装备、贸易、物流等)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1、2015 中国建材企业 500 强

(1)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2014 年营业收入达到 2 亿元(人民币)的建材企业,不包括在华外资、港澳台独资和控股 企业,但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 要业务在境内,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

(2)主业为建材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主业为非建材的集团公司,只允许其主业为建材的子公司申报;

(3)中国建材企业 500 强最终的入围指标是营业收入, 依此确定 1~500 位排序。

2、2015 中国建材服务业 100 强

(1)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存续时间满 1 年,从事科研、设计、检验和认证、智能化和信息化、节能和环保、贸易和物 流、装备、耐磨材料和耐火材料、管理咨询、外包服务、投融 资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服务的企业,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 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都有资格申报;

(2)对于集团公司,以从事相应业务领域的主体公司申报;

(3)中国建材服务业 100 强是以服务于建材行业的 2014年营业收入为主要权重,考虑产品的发展潜力、企业的品牌和 核心竞争力等权重,按照业务领域分别排序。

3、2015 中国民营建材企业 100 强

(1)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2014 年营业收入达到 2 亿元(人民币)的中国自然人投资的建材企业(民营控股占比在50%以上),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主要业 务在境内,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

(2)主业为建材的民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主业为非建材的民营集团公司,只允许其主业为建材的子公司申报;

(3)中国民营建材企业 100 强最终的入围指标是营业收 入,依此确定 1~100 位排序。

4、2015 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 100 强

(1)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2014 年营业收入达到 1 亿元(人民币)的建材企业(含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但包括在 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

(2)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 100 强是以 2012~2014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主要权重,考虑利润增长、净资产增 长、产品的发展潜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子行业排名等权重,依此确定 1~100 位排序;

(3)2015 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 100 强企业的产品应 为国家政策鼓励。对符合 IPO 要求的企业推荐给证券公司和投 资机构。

四、申报要求

各地方建材协会和建材专业协会组织推荐的单位请填写附件 1~3;企业申报按照附件 7 要求填写附件 4~6(可登陆中 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网 www.bmema.org 下载)相关信息,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之前返回协会办公室。

五、申报费用 此项活动是我会为会员单位和行业服务的活动之一,不收取申报费用。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1 号; 

邮编:100831;

电话:010-58950881

传真:010-58950866

E-mail: zgjcqg500@126.com, jcfwy100@126.com

联系人:方敏、张晶、张广英、王勇 

监督电话:010-57811931、010-58950878


附件 1.2015中国建材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建材企业100强推荐名单.doc

        2.2015中国建材服务业100强推荐名单.doc

        3.2015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100强推荐名单.doc

        4.2015中国建材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建材企业100强申报表.doc

            5.2015中国建材服务业100强申报表.doc

            6.2015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100强申报表.doc

            7.填 表 说 明.doc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抄报: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原材料工业司,中小企业司,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建材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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