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和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发布活动的通知
中建材企协[2014] 9 号
各省、市、自治区建材主管部门、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材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完善企业文化管理机制,促进建材行业企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配合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文化建设表彰活动,我会决定开展“2014年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和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活动总体安排
(一)基本程序
此次发布活动按推荐申报、项目评审和发布宣传三个程序进行。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5月15日。
(二)评选范围
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建材生产、科研、流通、教学、设计等企业所创造的文化建设成果和案例,及上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三)设立奖项
本次活动设有: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和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四项。并选择优秀成果推荐至中国企业联合会进行参评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和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
(四)推荐申报
在自愿参评的前提下,为保证申报项目质量和突出评选表彰的典型意义,各推荐单位名额要求在四类奖项中选择1-3个类别。
(五)发布形式
拟在2014年6月份召开的“2014年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年会”上,发布2014年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和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牌;同时在建材行业报刊、杂志、互联网以及相关媒体上进行报道、宣传,对优秀文化建设成果进行推广;编辑出版年度“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汇编,为建材行业文化建设提供典型案例。
二、工作要求和相关事宜
(一)有关单位要按照发布办法积极推荐和申报。申报评选实施过程中要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公正性和示范意义。推荐评选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企业增加负担。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选、发布工作,安排组织对申报企业和候选人的考察、答疑,并负责联系获奖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本人参加发布大会。
(二)将按要求填写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成果报告、案例文本材料、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并盖章。报送材料一式二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传送至发布活动办公室,成果主要创造人和人物候选人还须提供正面彩色二寸近照(电子版)1张。
发布活动日常工作由发布活动办公室负责。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国际科技创业园一号院一号楼7层
邮编:100085
联系人:曹江 柳成敏 张良 程昊 郭达
电话:010-58950735
传真:010-58950717
E-mail:zjqgcg2012@126.com
附件1:附件1 发布项目及申报要求.doc
2.附件2 评审办法.doc
3.附件3 2014年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4.附件4 2014年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案例申报表.doc
5.附件5 2014年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申报表.doc
6.附件6 “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doc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六日
抄(报)送: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原材料工业司、中小企业司、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建材联合会。